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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电池回收80%为非法!工信部准备出手了

文章来源:本站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7日 点击数: 【打印文章】

       近日,工信部赛迪研究院、京津冀蓄电池环保产业联盟等联合调研后发现:京津冀地区废铅蓄电池回收80%掌握在非法社会源渠道,正规电池生产企业回收量非常小,且正规再生铅企业80%的原料都来自非法社会源渠道,建议构建电池产品全生命周期信平台等措施推动废电池回收利用。

 
       目前,全国每年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数量超过500万吨,再生铅产量超过200万吨。据相关数据估算,京津冀地区废铅蓄电池产量60万吨左右,占全国废铅蓄电池产量的10%以上。其中,河北省的废铅酸电池产量超过50万吨,占京津冀区域的80%以上,是废铅蓄电池集中区域,也是京津冀区域废铅蓄电池回收利用主要区域。
 
       废铅酸电池被拆解后的酸液中包含铅泥,在冶炼过程中又会产生铅渣,处置不当就会污染土壤与地下水。目前正规电池生产企业和再生铅企业生产线大都采用德国、意大利等发达国家进口设备,实现自动化和清洁化生产,铅尘、酸液、污水和废气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环保标准高。
 
       然而,调查组发现,京津冀地区废铅蓄电池回收80%掌握在非法社会源渠道,正规电池生产企业回收量非常小,且正规再生铅企业80%的原料都来自非法社会源渠道。以天津为例,天津地区废铅蓄电池产生量平均为200吨/天,几个大的社会源回收点平均可回收150吨/天左右。
 
    其中天津东邦位于天津市,预计2019年投产,其余三家都位于雄安新区。根据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相关方案和危废管理措施等文件,河北省外危险废物不能转入雄安新区,一方面使北京、天津地区废铅蓄电池无法按正规途径就近向河北转运,给非法社会源回收创造了机会,另一方面也使三家正规再生铅企业产能闲置。
 
       此外,现行跨省转移政策存在申请函有效期短、实施手续繁琐等问题,运行中出现了很多违背政策初衷的现象,转运贮存环节依然游离在制度之外,亟待调整政策,加强监管,规范运行。
 
       据了解,目前,新修订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尚未落地,根据现行规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包括: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其中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企业申请难度大、周期长,而现有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无权回收废铅蓄电池,导致废铅蓄电池的回收方式基本上是以地下活动为主,政府难以实现源头管控。
 
       此外,非法个体户通过人工拆解及无任何环保设施的冶炼,造成环境污染的同时也大量偷税漏税,导致其生产成本低,利润高。规范的再生铅企业85%的废铅酸蓄电池产自于居民,取不到进项税。而电池生产企业开展废铅酸电池回收除了高额的增值税以外,正规的生产企业还有4%的消费税。无论是生产企业还是回收利用企业长期高税负下运营,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规范企业在市场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凸显。
 
       废铅蓄电池是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否则,将会严重污染环境。针对京津冀地区废铅酸电池回收利用中存在的问题,调研组建议通过打破跨省转移转运障碍、生产企业多渠道布局回收体系、出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构建电池产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平台等措施推动废电池回收利用区域一体化的发展。